院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和学院校历安排,现将公司2015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日期
5月1日至3日放假,其中5月1日(劳动节,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放假期间,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于4月28日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楼204室);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值班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员工如需远离学校或离校时间较长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