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及学院校历安排,现将公司2013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9月30日—10月7日国庆节放假8天,10月1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5—6日正常双休息日,9月28日、9月29日、10月12日双休日调休,9月28日上9月30日的课,9月29日上10月4日的课,10月12日上10月7日的课。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在保证学院有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安排教职工休假。教务部门和各系部要安排好教师及员工调课的有关工作。
2.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本单位所属的重点部位,如实验室、计算机室、供电系统等,要安排专人值守、巡视,明确责任,加强防护。
3.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教职工、员工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毒、防溺水、用电安全等安全常识教育。
4.各系部和员工工作处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员工的教育管理,不得组织员工开展集体外出活动,要对假期留校员工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并报员工工作处备查,对假期留校员工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格要求,作出规定。员工如需远离学校或离校时间较长的,必须向所在系部履行请假手续,同时,系部要提醒员工注意离校往返途中的安全问题。
5.各单位负责人假期如需离荆,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正职除请示分管院领导外,须经经理、书记同意后方可离开;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汇报,所有中层干部要确保通信畅通。
6.各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并将值班安排表于9月24日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8068811);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