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院校历安排,现将2013年“五一”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三、“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4月27日(星期六)上4月29日(星期一)的课、4月28日(星期日)上4月30(星期二)的课。
二、几点要求
1.各学部和员工工作处要做好员工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放假前认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全面安全检查
2.各学部不得组织员工进行春游或其他集体外出活动。员工如需远离学校或离校时间较长的,须向所在学部履行请假手续。
3.放假期间,不能停止工作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放假办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相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于4月24日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楼203室);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特此通知。
公司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