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员工: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思政函〔2012〕9号)精神,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中征集廉政文化作品,并将在筛选后报送教育部参加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的相关评选。公司教职员工和员工中,有兴趣创作廉政文化作品的老师和员工可对照要求,于7月11日前将相关作品报送至组织与培训中心,学院将统一组织报送。
附:《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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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