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寒假放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员工放假时间:1月15日—2月20日。2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员工到校办理开学注册手续,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学单位教师放假时间为1月15日—2月18日,2月19日(星期六)报到。
3.机关及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工1月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继续上班,放假时间为1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星期六)开始上班。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在假期前认真落实和做好本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寒假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各单位要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对水、电、气和重要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门窗的牢固性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点部位,如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办公室等,要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和防护。放假前,后勤服务保障中心、保卫科要对全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和师生财产安全。
3.员工工作处和各学部要教育员工遵纪守法,注意防火防盗和交通安全。对假期留校员工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并报员工工作处备查。假期留校员工离校外出,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4.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并确定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要求所有院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手机24小时开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学部、员工工作处、后勤服务保障中心、保卫科等单位的值班安排于2011年1月13日前报学院办公室203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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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