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公司2015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传达至全体师生员工。
一、放假及开学日期
1.员工放假日期:1月24日—3月8日。3月7日(星期六)、8日(星期日)员工到校,办理开学注册手续,3月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学单位教师放假日期:1月24日—3月6日,3月7日(星期六)、8日(星期日)报到,3月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机关及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工1月24日(星期六)、1月25日(星期日)继续上班;放假日期:1月26日—3月6日,3月7日(星期六)正式上班。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在假期前认真落实和做好本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寒假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旅行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要对全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和师生财产安全。
3.员工工作处和各系部要教育员工遵纪守法,注意防火防盗、旅途安全及假期在家中的安全;对确需留校的员工要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并报员工工作处备查;假期留校员工离校外出,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4.寒假期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并确定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确保联系畅通;所有院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手机24小时开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系部、员工工作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等单位的值班安排于1月24日前报学院办公室204室;学院将按值班表安排不定期检查有关单位值班情况。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