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充分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更好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的推动公司共青团工作稳步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90周年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教育部验收合格评估工作。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公司党建工作为主线,以落实学工处(团委)工作要点为行动指南,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争先进、创优秀,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和建团90周年献礼。
二、评选表彰对象
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期间在学院共青团工作当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评选奖项
“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总支书记”、“青年岗位能手”。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支部总数10%)
优秀团支部是指团支部各项活动开展效果好,影响大;广大团员能够积极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有益团员思想教育、身心健康,具有支部特色的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活动有意义、有特色、有影响;认真开展团员推优评议活动以及团日活动;按规定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团费收缴率不低于90%;团支部在学院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无违规违纪;同时支部有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可优先考虑。
(二)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团员总数1%)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是指在员工中有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号召力和感召力,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有典型事迹的优秀团员、党员或优秀员工干部;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要求入党;严格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向团组织汇报思想,按时缴纳团费;且前两学期学习成绩排支部前20%。
(三)优秀共青团员(团员总数10%)
优秀共青团员是指在平时积极参加学院、学部以及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团支部工作,维护团支部的威信,能经常给团支部工作献计献策;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按时缴纳团费;学习成绩良好,前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在所在支部的前40%,且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干部总数10%)
优秀共青团干部担任团总支、员工会及团支部干部,以及院级员工组织干部一学期以上者。
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工作热情,作风民主,顾全大局,群众威信高;对本支部的工作和团的日常任务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成绩突出;及时缴纳团费;积极带领各支部或总支成员参与学校的各类科技文化活动,成绩好效果优。前一年度学习成绩排在所在支部的前40%,且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五)五四红旗团总支(2个)
组织健全,成员职责明确,作风过硬;坚持党的先进理论学习,认真组织主题团日活动;及时深入报道本单位特色活动与大型活动;积极收集和调研员工思想动态信息,积极宣传团员青年的典型集体和个人。
能够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围绕青年成长需求,开展各类活动;坚持实行团支部考核、团员注册制度;积极做好团员推优工作,坚持发展团员,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注重员工骨干的培养。能够及时高效地完成院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所属团支部在学院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无违规违纪。
(六)优秀团总支书记
获得“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的团总支,学部团总支书记同时被授予“优秀团总支书记”称号。
(七)青年岗位能手(6名)
“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由各团总支统一安排,结合本学部领导意见,从教学情况、辅导员工作以及日常表现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民主选举,择优推荐。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团总支要善于发现、总结评优过程中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积极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各团总支要对照“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条件,充分酝酿,积极申报、参加评选,申报需提交申报材料一份(团总支工作总结及PPT汇报材料)。4月27、28日将由学院领导、院团委、组织培训中心、宣传与理论教育中心、学部学工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及各学部员工干部及员工代表公开评选及投票产生;
3.各团总支遵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严格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上报团总支审核。评选并公示后上报院团委审批;
4.“优秀团支部”由各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推荐至院团委审批,上报材料含2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一份;
5.“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评定由各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评定后推荐至院团委审批,上报材料含15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一份;
6.“青年岗位能手”各团总支推荐1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职工,上报材料含2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一份;
7.近一年来受过学部、学院通报批评、处分或违反校记校规不能参与评选。
六、表彰奖励
1.获得以上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均由院团委统一发文表彰;
2.获得“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干部”,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3.“优秀团总支书记”、“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个人,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4.获得“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的团总支,院团委颁发奖牌及奖励;
5.获得“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的总支,院团委颁发奖状及奖励。
七、时间安排
各团总支、团支部在接到本通知后,本着民主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做好评审记录,于4月29日前完成公示并将评选结果和相应事迹材料上报院团委。
共青团yl8cc永利官网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