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五一”节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所在部门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五一”期间的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总支书记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全力抓好学校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开展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稳定自查工作,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特别注意对火源、火险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本部门辖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用电设施设备、办公区域和员工寝室宿舍等方面的安全状况和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4月29日上午,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抽查。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节日期间安全管理
放假期间,要关注重点人群,关注重点区域的安全问题。针对所在部门师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常识、交通知识、食品饮食和法制等教育,重点突出员工回家以及部分员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员工不参加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活动,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酒吧等社会娱乐场所。要重点加强对节日期间在校员工的管理,特别是师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节日期间外出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要特别强调员工不要乘坐无证无牌、超载或车况不好的车辆等。
四、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之间要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出现空挡,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现情况,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68067022 8068055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