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安排,结合学院校历,现将2016年元旦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6年1月1日-1月3日放假。其中,2016年1月1日(星期五)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16年1月2日、3日为正常双休日。2016年1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保证学院有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安排教职工休假。
2.各系(部)和员工工作处要做好员工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得组织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员工如需远离学校或离校时间较长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3.全体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和事件处置工作。相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于12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楼204室)。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特此通知。
公司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