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1、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如身份证遗失,需持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
2、 应届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3、 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技能证书(普通话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 请新录用教师见到本通知后,以电话方式向我部门确认,确认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请务必提前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