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2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公司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全校限报1项,各教学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围绕实验教学体系研究、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等三类研究主题,结合各单位实验教学、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请申报的教学单位于3月3日(星期日)17点前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图书馆5楼51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QQ邮箱170098@qq.com。
3.对校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申报高校于2024年3月8日下班前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Word电子版及加盖校章的PDF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后以学校名命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电子邮箱。
5.省教育厅组织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结合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遴选或审核,确定我省5项拟推荐项目,于3月22日前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部推荐。
6.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研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和研究主题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教务处
20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