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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活动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解读
来源:yl8cc永利官网 发布日期:2020/09/18 点击量:

主要内容

一、当前的新形势

二、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要求

三、工会经费支出使用范围

四、职工福利标准

五、关于福利问题的答疑

一、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常态

1、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

2、下发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3、“三严三实”要求与反“四风”。

4、力度空前的反腐倡廉活动和主体责任追究。

(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职工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三严三实”与“反四风”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当前的新形势、新常态

政策规定要求严

纪检审计监督严

责任追究处理严

要打破惯例思维,改变习惯做法,把纪律规定挺在前面,用足现有政策,守住标准红线,不能自定和放大政策界限,时刻牢记两个责任。

二、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要求

(1)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要求

收入合规

结构合理

支出真实

严格标准

手续完备

(2)工会经费开支“十不准”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旅游和高消费性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以会议、培训、委托课题为名虚列支出,转移、隐匿资金或向下级工会摊派、转嫁支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或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将单位工会经费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必须确保开展职工活动和工会正常业务工作等经费开支。

9、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和发放纪念品。

10、不准用工会经费超标准改造办公用房及豪华装修。

(3)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应注意和把握的几个方面

1、基层工会组织文体活动,只能组织大众化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项目,不要组织和追求“高大上”。不准购买高档文体活动用品,支付旅游和高消费性娱乐健身活动费用。

2、不能以借组织文体活动的评奖、发奖为由,频繁的组织比赛和评奖,而滥发奖金。

3、不能以借组织或开展活动为由,虚假报销和列支工作餐费。

4、在组织慰问和支付劳务、评审费及发放奖金时,要尽量减少使用现金方式。

5、各类慰问以购买物资或食品、水果等慰问品为主。

(4)高消费性娱乐健身活动的界定

“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是指明显超出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整体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薪金收入水平的行为。其场所如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夜总会、演唱会、高尔夫,会所、武汉汉秀剧场、五星级酒店内的消费活动场所等,以及纪检、审计等部门界定的相关活动。

三、工会经费支出使用范围

(1)基层工会组织要做到:

1、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2、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使用资金。

3、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

(2)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3、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4、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5、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3)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1、职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育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

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4)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5)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6)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来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四、职工福利的标准

1、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其“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标准,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关于节日慰问品的发放规定

发放时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

发放对象:本单位全体工会会员和职工。

发放物品: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物品或职工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节日慰问品。

发放要求:不能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等。

发放方式:统一购买回来后发放实物或发放规定物品的提货劵。

2、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在会员过生日的当月,可以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

关于会员过生日的相关规定

发放对象:本单位全体工会会员和职工。

发放时间:会员过生日的当月或季度。

发放物品:生日蛋糕或其它慰问品。

发放标准:每人不超过300元。

发放要求: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发放方式:发放实物或蛋糕及替代品的提货劵。

3、基层工会组织可用会费统一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当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

关于观看电影的相关规定

对象范围:本单位全体工会会员和职工。

组织时间:当年可一次或多次组织观看电影。

经费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50元。

相关要求:不能发放现金和超标准;不能到高档场所;对因特殊情况不能统一组织或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人员可在总标准内按次发放电影劵。

4、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当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

春秋游活动的相关规定

组织时间: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可分别组织一次。

活动范围:本单位所在城市。

活动期限:一天(当日往返)。

餐费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40元。

其它规定:可以列支租车费、一般普通景区门票费、工作餐费、 少量的矿泉水费等,但不能有午休住宿费,工作餐费不能发放给个人。

5、基层工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对参与活动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以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文体活动餐费的相关规定

餐费对象:本单位的参与者和组织者。

餐费标准:每人每餐40元。

餐费条件:在单位外、休息日、晚上九点后等情况。

餐费报销:一般统一购买,不能将餐费发放给个人

6、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技能竞赛以及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评出的获奖者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凡主办单位已给予奖励的,派出单位不再重复奖励。

文体活动奖励的相关规定

奖励范围:不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

奖励标准:获奖者每人不超过500元。

奖励方式:奖品或奖金。

相关规定:不能借组织各类比赛活动变相违规发放奖金。

7、基层工会参加县级以上地方和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确需为参赛者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相关规定

购买条件:县级及以上工会组织的比赛。

购买范围:本单位参赛者。

购买标准: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比赛所需运动用品。

发放方式:统一购买、实物发放。

五、关于福利问题的答疑

1、基层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有那些?

(1)单位计提的工会经费。

计提标准:按单位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并全额上解。其中:50%由省总工会返拨至基层工会,50%由上级工会按规定比例逐级分成。(2)工会会员个人缴纳的会费。

缴纳标准:个人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基本工资为前两项之和)

(3)单位行政对工会补助。

根据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保障需求预算,当工会经费收入不足时,单位行政可依照相关规定,对工会给予经费补助。

(4)上级工会给予的补助。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某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有较大资金缺口时,可向上级工会申请专项补助。

2、职工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

职工年度工资总额 为以下几项之和:

(1)本人1-12月的应发工资数之和(不含单位给职工缴纳的各类保险);

(2)第13个月的年度考核工资(标准为个人基本工资);

(3)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的5项奖励性补贴之和。

3、如何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和划拨工会经费?

(1)在每年的10-11月,工会工作人员要及时与行政财务人员进行沟通,提示行政财务人员要按照单位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编列工会经费预算;

(2)预算批复后,工会工作人员要协调行政财务人员及时向国库提交支付申请,将预算的工会经费全额划拨至省总工会工会经费专户(账户信息附后);

(3)省总工会收到你单位所缴的工会经费,并核实所缴经费与预算指标一致后,在3-5个工作日内将你单位所缴工会经费的50%返拨至你单位工会账户。

(4)省总工会向缴费单位开具由财政部统一制印的《工会经费专用收据》。省直单位的工会经费收据一般集中交省直机关工会后,由省直机关工会分发各单位,也可直接到省总工会财务部领取。(收据及返款联系人:朱泠霖,电话:15807187951,地址:武昌中北路259号(地铁4号线东亭站D出口,莱斯国际酒店)2115室)

4、申请行政支持的主要政策文件依据是什么?

(1)《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鄂发[2009]18号)

(2)《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鄂发﹝2014﹞4号)

5、向行政申请经费支持的程序

(1)首先编制工会年度工作计划。

(2)根据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的任务、目标,编制经费预算。

(3)测算会费和工会经费收入及经费预算资金缺口。

(4)向行政提交正式申请报告,并附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表。

(5)按本单位的管理规定及签批流程从下至上报批。

6、当工会经费不足时,是否可以将行政补助工会的经费用于职工福利支出?

原则上不能。因为纪检、财政及审计等监管部门明确要求,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将资金转拨到工会或直属单位账户,为所属人员发放奖励和物资。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突破上限标准,当工会经费不足时,可以与行政账户中的福利费(职工工资总额的2.5%)打通使用。其用于职工福利支出总额不能超过留成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与行政账户中的福利费(职工工资总额的2.5%)之和。并不能将行政账户中的福利费先转至工会账户,后在工会账户中列支报销。(目前虽然还没有正式文件,但已得到福利费主管部门的支持与认可)

7、关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会计处理

全总规定如下:

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8、1000元以内的节日慰问品在不同的法定节日中如何分配?

由基层工会在上限标准内自行确定。即:可选择一个法定节日发放,也可在几个法定节日里分别按不同的标准发放。

9、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对象和条件有哪些?

(1)在职职工;(必发)

(2)离退休人员;(由基层工会自主决定掌握)

(3)劳务派遣工(要有其工资总额计提工会经费和个人缴纳会费);

(4)长期借调人员;(与原单位对接,不重发)

说明:长期借调一般指借调时间为一年及以上。

(5)与单位有劳务或工资关系的其他人员。(要有其工资总额计提工会经费和个人缴纳会费)

(6)发放职工福利时,是没有身份和职级区分的,其福利标准必须一样。

10、基层工会组织春游秋游活动是否可以购买景区门票?会费不足时是否可以用行政补助工会的经费列支?

可以购买与春游或秋游活动相关的季节性普通景区门票。如:春游到郊外看油菜花,或到植物园等。景区门票标准建议在每人80元以内。

当会费不足时,可以用行政补助工会的经费弥补。因为春游秋游活动是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活动。

11、基层工会的经费收入无法保障会员和职工福利的上限标准怎么办?

(1)积极争取行政对工会的支持。行政补助开展活动,工会经费全部用来福利支出。

(2)足额计提工会经费。基层工会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确定的职工工资范围,全口径纳入工会经费计提基数。计提的工会经费越多,留成的工会经费也就越多。

工资总额由行政财务提供,其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为上年度单位给职工发放的全部工资收入。

(3)增收节支。尽力控制压缩“三公”经费等行政支出,调减职工活动预算。

12、组织职工文体活动的相关经费支出如何把握?

(1)购买比赛服装必须是参加县级及以上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才可以购买,标准为每人不超过500元。

(2)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不能购买服装,但可以为比赛活动及兴趣小组的日常活动和训练购买消耗性的体育用品、租赁活动场地。

(3)基层工会每年可组织比赛评奖,获奖人数不得超过参加人员的三分之一。对获奖者可发放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奖品(或奖金),但应严格控制比赛评奖、发奖次数及奖金,预防发生由“量变到质变”的违规借机滥发奖金问题。

(4)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摄影、书画、读书演讲等活动一般不外请裁判、评委、教练等。组织的活动,不能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劳务费,确需安排工作餐的,可为参加人员按每不超过40元的标准安排并提供工作餐,不能将餐费发放给个人。

13、一名职工在一次活动中获得多个项目的名次,其奖励怎样处理?

基层组织的职工文体活动属群众性的日常活动,应提倡大家广泛参与,因此,建议一名职工报名不超过3个项目。当其在所报项目中获得多项名次时,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一名职工无论报名多少比赛项目,在统计参加人数时,只能计算为1人。

(2)这名职工获得几项比赛项目名次,每个所获名次项目都可发放奖励。但获得几项并发放了几项奖励的,每一项计算为1个获奖人数。

(3)整个活动的奖励人员总数及奖励标准按2号文件执行。

14、像羽毛球及类似项目日常活动的场租费怎样处理?

(1)没有场租费的标准文件。

(2)要有场地租赁合同及正规发票。

(3)银行转账支付场租费。

15、今年和今后是否可以在中秋节为职工购买发放月饼?

可以。因为省纪委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问责,保持韧劲和狠劲,在纠正“四风”问题上一寸不让。要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积极协调财政、人社、审计、公安、税务等主责部门,层层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活动,形成全省上下整治“节日腐败”的凌厉攻势。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要正确区分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和“节日腐败”的界限,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16、六一儿童节能否对有14岁下儿童的职工家庭开展慰问活动?

不能。只能对困难职工或单亲女职工家庭进行六一节慰问。标准自行确定,建议在300元以内

17、每人150元的电影券是否可以一次性发放?

不能。组织职工看电影即属于职工福利范畴,也属于职工活动性质,一般应由工会组织职工集体看影,所以不能一次发放。对因特殊情况无法统一组织或少数职工因值班等原因无法参加集体活动时,可以按次发放电影券。

18、是否可以以给职工购买所在城市的旅游年卡来替代春秋游活动?

不能。因为旅游年卡属于代金券(卡)范畴,且春秋游属职工活动,应集体组织。

如因单位性质或其他原因,无法一次性组织的,可分两批进行,但活动前必须制定好活动方案,且参加活动的人员不重复。

19、关于对职工本人及家人生育、因病住院、婚丧嫁娶的看望或慰问;家庭发生困难需给予救助时该如何处理?

(1)只有在职工本人生育、因病住院时,基层工会可给予看望或慰问。其慰问形式应以购买慰问品为主。慰问标准,建议每人次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职工本人当年多次住院的,基层工会在当年看望慰问次数不超过2次。(避免多头慰问)

(2)职工本人或家人有婚丧嫁娶时,基层工会一般不予看望慰问。职工本人去世,工会可以购买花圈吊唁,如是因发生重大意外而去世的,可以适当给予慰问。

(3)职工家庭因各种情况发生困难时,基层工会应当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救助,如:大病救助、金秋助学等,救助的标准和办理程序按困难帮扶的相关规定执行。一般每人次为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20、为什么各类情况的慰问只限于职工本人?

一是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为“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

二是因为工会经费收入来源非常有限,无力保障职工以外的人员。

三是在收入来源较少的前提下,如将有限的工会经费用于职工以外的人员,这实际上是对其他职工正当权益的一种侵占。

四是如慰问对象也是一名在职职工,将会出现本职工单位、慰问对象单位、慰问对象爱人单位及本职工妻子单位等4个基层工会重复慰问同一对象的现象。

综上所述,只有统一规定为职工本人较为公平、合理。

21、为什么职工婚嫁及其他喜庆之事不能给予慰问?

一是工会经费性质与财政资金性质相同,如在职工婚嫁及其他喜庆之事给予慰问,这与当前国家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总要求不符。

二是工会经费来源十分有限,应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对职工的困难帮扶和救助,真正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

22、慰问与困难救助或补助有何不同?

慰问:是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工会组织表达对职工的一种关爱,(如:职工住院的慰问),所以慰问标准不能太高。其形式一般以购买慰问品或现金方式予以慰问。如是以现金方式慰问,在报销时,在支出证明单中要注明慰问的对象、时间、地点和证明人等关键信息。

困难救助:是指职工因病或其他各种原因致使家庭经济和生活发生困难时的给予的补助。工会可以根据其实际困难程度,按个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工会审核属实后,按有关手续和程序给予困难救助或者补助。困难救助标准应该高于慰问标准,一般为1000元至3000元。其形式一般是以银行支付。

23、 困难救助范围

单位职工(农民工)生活特别困难或家庭遭遇意外灾害,致使生活难以为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困难救助: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而未及时享受“低保”救助的;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原则上高出幅度控制在30%之内),但由于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因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破产、停产、半停产)而拖欠工资,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

(5)患重大疾病未能进入基本医病保险,或虽已进入基本医疗保险,但因支付自负医疗费用致使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

(6)因生活特殊困难造成子女失学、辍学的;

(7)经认定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

24、帮扶资金使用参考标准:

(一)生活救助:对每户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救助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000元;

(二)医疗救助:对每户困难职工家庭的医疗救助原则上不得超过医疗费个人支出部分,每年累计救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子女助学: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倡导全程助学,每次可按以下标准进行帮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大学本科、高职高专员工不超过5000元/人,高中员工1500元/人;

(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同类工种标准;

(五)法律援助:原则上每件案例补助标准不超过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大型企事业、省直产业救助标准可允许在上述帮扶标准上予以适当调整,但每项标准原则上最高上浮不超过50%。

25、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

奖励标准:每人不超过500元。

注意事项:

(1)评选表彰活动时间一般在年终总结时进行。

(2)表彰对象一般应是普通工会干部或工会工作者。

(3)要有评选方案和评选表彰通报文件。

(4)根据评选结果和表彰文件向表彰对象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金应以打卡为主。

26、关于在组织职工教育、培训、文体比赛、劳动竞赛等活动中,外请的评审、裁判、讲课、文体教练或老师等人员的课酬或劳务费用怎样处理?

一般只有县级以上工会或大型企业工会组织的活动可以列支以上费用,但没有明文规定具体标准,所以,只能参照《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关于授课老师课酬劳务费标准(附后)。且只发外请人员,并不得超过其标准。

基层工会因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需请教练和辅导老师的,建议按每半天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支付劳务费。并按规定办理签收手续。

在各类活动中,若有本单位人员担任评审、裁判等,不得向本单位人员发放劳务费。因为参加本单位活动既是他的权利,也是他的义务。

27、《培训费管理办法》中的课酬费标准

课酬标准:

(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4)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注意事项:

(1)上述标准是国家标准,各级工会组织的不同等次的活动应适当低于国家标准。

(2)各类劳务费要事先编入活动预算。

(3)要办理劳务费签收手续,并需本人签名。课酬费签收表上最好要填写劳务费领取人的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备审计核实。

(4)劳务费最好通过银行打卡方式支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以现金方式支付。

28、是否可以给兼职工会工作的人员发放工作补贴?

不能。省纪委、省人社厅等主管部门已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违规超范围、超项目、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资金。

其理由:基层单位人少工作项目多,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兼职多项工作任务的情况非常普遍,兼职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项工作分工。如果兼职工会工作可以发补贴,那兼职其他工作是不是也可以发补贴呢?

29、关于像瑜伽及类似项目的日常活动中是否可以长期聘请辅导教师或教练,其劳务费怎样处理?

基层工会一般只在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时聘请教练或辅导老师,建议按每半天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支付劳务费。并按规定办理签收手续。

因为工会一般只组织活动,不负责日常的训练,所以职工的日常文体活动不能报销辅导教师或教练的劳务费。

30、发放节日慰问品是否可以以提货券的形式放?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如果职工人数较多,购买点较近,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不违反纪委规定的基础上,基层工会可以先统一购买,后向职工发放与节日相符的规定物品或生活用品的提货券,并以按发放实物办理签收领取手续。

31、各级政府或企业评选劳模和开展劳动竞赛是否可以用工会经费发放奖金?

不可以。劳模评选和开展劳动竞赛是工会承办或组织的一项政府(行政)职能工作,其工作性经费可以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奖金应从行政列支。

32、是否可以用工会经费报销职工体检费和购买商业保险?

不能。因为体检属劳动保护范围,应由行政列支。也不能为职工购买各类商业保险。只能为建档的困难职工赠送大病保险。

33、单位获得的各类奖金是否可以发放给与奖励相关的个人?

应视不同情况而定。汇入单位的各类奖金一般是对单位集体的奖励,虽然少数相关人员参与并为单位荣誉做出了贡献,但不能将奖金发放给个人。如果主办单位对奖金有明确的分配名单并要求发放个人的,可以发放,主办单位应对其负责。

34、 接待费管理规定

(1)必须是公务活动;

(2)必须要有公函;

(3)只能安排一次接待;

(4)人均标准80元以内;

(5)午餐不喝酒;

(6)不上烟、高档酒(150元以内一瓶)海鲜和高档菜;

(7)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

(8)不安排在会所和高档场所

(9)不摆水果,不迎送,不配生活洗漱用品等。

(10)同城不安排接待。

35、差旅费

(1)按不同级别乘座规定等次交通工具,或按规定等次报销交通费。

(2)按不同级别在上限标准内报销住宿费。

(3)在标准内厅级可以住单间,处级及以下住标间。

(4)省内出差补助标准:带车100元、不带车150元。

(5)开会、培训等只报往返时间的补助。

(6)市内出差无补助。

(7)先批准再出差,报销要附审批单。

(8)其他具体规定和要求按当地财政文件执行。

(9)到远城区出差在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没有出差补助。

36、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规定如下:

(1)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一等舱。

飞机:头等舱。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2)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二等舱。

飞机:经济舱。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3)其他人员:

火车软席(硬座、硬卧,Z37∕38和Z77∕78除外),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

飞机:经济舱。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37、会议和培训费用标准

<1>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单位:元)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300

130

70

500

二类会议

260

120

50

430

三.四类会议

200

110

40

350

<2>培训费标准(单位:元)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费和讲课费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合计

150

100

70

30

350

<3>会议费和培训费

(1)按文件标准内,住宿、伙食和其他杂费可调剂使用。

(2)会议地点应在四星以下酒店。不得在风景区、会所等场所召开。

(3)会议只能安排自助餐。

(4)住宿房间等次按差旅费规定执行。

(5)培训外请老师的课酬费标准(每半天)

副教授级1000元、正教授2000元、院士3000元。

(6)召开会议原则上不发笔和笔记本、资料袋等物品。

(7)坚持节俭办会,不冲洗合影照片,不摆鲜花、手巾、红地毯等。

38、纪检审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工作日中餐饮酒

(二)公款大吃大喝

(1)同城吃请;

(2)超标准接待(3000元以下,中、晚餐人均80元以下);

(3)无公函接待报销(电话记录,注明随同人员)。

(三)公款旅游(疗休养活动的注意事项)

(四)收送节礼

(五)滥发津贴补贴(注意普惠现象)。(加班费、节假日值班费的注意事项)

(六)违反财经纪律

(1)虚列会议;

(2)假发票报销;

(3)没有盖公章的发票;

(4)白条报销;

(5)虚报冒领。

(七)违规召开会议

(1)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费用。上级不得让下级承担会议费;

(2)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开会;

(3)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浏览活动;

(4)不得组织高消费、健身活动;

(5)不得宴请和发纪念品;

(6)不得发资金或奖品;

(7)不得上烟酒;

(8)不得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9)要按规定类别标准,时间、地点总额控制规定执行。

(八)奢侈浪费

(1)不能用公款搞联欢会、搞团年宴;

(2)超标准进餐及接待等活动。

(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十)纪检审计监督检查将向基层延伸。

(十一)要树立底线思维意识、风向标意识、打持久战意识、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意识。

(出自于:湖北省总工会财务部王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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