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
2018年11月,宁波市东吴镇敬老院经理陈翠芬因私设“小金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免去东吴镇敬老院经理职务;相关违纪款项全额收缴。
【漫画说纪】
2018年1月,时任东吴镇敬老院经理陈翠芬为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与出纳陈素飞合谋,通过采取虚增购菜成本和向供应商购买日用品收取回扣的方式,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
同年3月至9月期间,“小金库”用于职工旅游、单位聚餐、津补贴和礼品发放等违规支出,共计4.9万余元。期间,陈翠芬与陈素飞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套取“小金库”资金25100元,其中陈翠芬分得13500元,均用于其个人消费。
2018年11月,陈翠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免去东吴镇敬老院经理职务;东吴镇敬老院与陈素飞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违纪款项全额收缴。
【违纪党员反省】
本想着稳定职工队伍、增加职工福利,但作为单位负责人,由于我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认识放松,违背原则,在单位私设了“小金库”,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我有着35年党龄,但辜负了党对我的多年培养,辜负了各级领导对我的照顾与厚望,我对不起信任我的职工与老人,我为我的严重错误感到痛心疾首,感到无比后悔与遗憾。
【执纪者说】
通过虚增采购经费的方式设立“小金库”,并利用“小金库” 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中央三令五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快处的高压态势下,部分党员干部仍置纪律于不顾,暗中设立“小金库”,甚至将其视为笼络人心、推动工作的一种手段,堂而皇之地把它当作公款消费、谋取私利的工具。因此,治理“小金库”,一方面要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加大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此类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宁波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杨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