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8cc永利官网印刷品定点印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各类印刷品的印刷与制作管理,降低印制成本,保证印刷品质量,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单位各类印刷品的印刷与制作行为。各类印刷品指:报刊、试卷、书籍、文稿纸、年鉴、笔记本及宣传用的横幅、写真、喷绘、招生简章、就业宣传册等。
第三条 各单位要树立节约、环保意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印刷项目,严格控制印刷宣传品数量,防止铺张浪费。
第四条 学院生活物资采购(含印刷)招标组负责学院各类印刷品印刷的招标与管理工作。通过公开集中招标,择优确定印刷品定点服务企业。
第五条 在中标单位确定之后,各使用单位必须到定点企业接受印刷与制作服务,否则,学院财务不予报销。若有保密或行业规定等特殊情况,或定点企业无力承担的印制业务,使用单位必须到学院生活物资采购(含印刷)招标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到非指定企业印制,但其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同类印刷品的报价。否则,经查实,按违反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使用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定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等六部门颁发的《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使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失密、泄密。
第七条 学院生活物资(含印刷)招标组应于每年12月1日前汇总、审核学院各单位印刷品下年度印制计划,并交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学院印刷品的公开集中招标每年进行一次,并将招标结果及各项目定价以文件的形式反馈各使用单位,便于各使用单位以此为依据与定点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第八条 使用单位不得提出与定点企业服务承诺之外的不合理的要求,定点企业亦有权拒绝。
第九条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定点企业执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依照本办法和印刷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将取消其参与下年度投标资格。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