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十堰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十堰市委批准,十堰纪委监委对十堰市高级技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建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建新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作伪证,对抗组织审查,出资10万元交给与其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某公司负责人李某,试图找关系说情,干扰、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自定薪酬、滥发奖金;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该校相关工程建设、工程款支付、房屋出租、校企合作、驾校承包、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建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贪欲膨胀、大搞权力寻租、大肆收礼受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十堰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十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建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十堰市纪委监委)